一、澳门有关注册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:
1. 公司资本最低为澳门币二万伍千元(认缴制而非实缴制,即不用验资);
2. 公司最少要有两名股东(无需是澳门居民);
二、内地投资者需提供的资料:
1. 欲成立公司的名称、经营范围、注册资本、股东及所占股份;
2. 股东是个人时,需要此人的身份资料、婚姻状况、配偶姓名;
3. 当股东是国内公司时,需提供国内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公证书,倘若法定代表人不来澳门签署公司成立文件,则需由其作授权委托书,该授权委托书亦需公证;
4. 若国内公司要作澳门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关成员,则还要指定一个人代表国内公司行使管理权。
三、本所可提供的服务:
1. 本所可提供从核名至财政局缴纳营业税的一条龙的服务。
2. 本所亦可为客户提供秘书服务,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注册地址、代为收发信件;代理报税;代交各种政府费用;负责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日常联络;代缴社会保障基金;接听电话及收发传真等。
四、政府费用:
1. 注册公司时的政府的收费是根据注册资本的多少而定,分别有:印花税、立契费、登记费、公证费等;
2. 此后每年须向政府交纳A)营业税:征税标准为第年300-500元澳门币;B)所得补充税:视收益多少而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