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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职人家属居留证办理 |
一、申请条件:
1、在佛山市就业、任职人员及其配偶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;
2、投资者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;
3、其它符合规定的人员。
二、受理机关:
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。
三、申请材料:
1、外国人签证、居留许可申请表;(我司提供)
2、有效护照(或其他国际旅旅行证件)及有效来华签证原件;
3、任职单位的公函原件;(我司提供)
4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;
5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可检验机构出具的健康证原件;
6、任职人护照原件及就业证原件;
7、任职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登记证原件;
8、代码证原件;
9、亲属证明:父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,配偶提供结婚证明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原件,子女提供出生证明原件;
10、近期大一寸蓝底彩照6张,并提供彩照证明;
办理时间约10工作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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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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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内资公司的注册登记 |
2. |
外国投资者在深圳设立办事处、代表处的登记 |
3. |
内、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股权变更等 |
4. |
内、外资企业税务代理 |
5. |
内资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代理申请 |
6. |
内、外资企业的年检 |
7. |
资本验资、审计、资产评估 |
8. |
香港公司、BVI公司、海外公司注册 |
9. |
外国人居留证、就业证、香港公司开业文件认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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